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彭州市2023年至2024年土地评估服务项目(二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
行政区域 | 彭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3年12月25日 17:36 |
评审专家名单 | 张二,邱德君,朱莉兰 | ||
总中标金额 | ¥1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曹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83813312 | ||
采购单位 | 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彭州市致和街道健康大道19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8-60432746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诚易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天彭镇牡丹大道中段420号9栋1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8-83813312 | ||
附件: | |||
附件1 | 包2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 ||
附件2 |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 ||
附件3 | 彭州市2023年至2024年土地评估服务项目(二次)-文件集 | ||
附件4 | 包1:(成都金彭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9、最后报价表 | ||
附件5 | 包2:(成都泰宇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最终报价表-泰宇评估 | ||
附件6 |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成都金彭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pdf | ||
附件7 | 合同包2:中小企业声明函(成都泰宇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pdf |
一、项目编号:N5101822023000333
二、项目名称:彭州市2023年至2024年土地评估服务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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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金彭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四川众成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四川坤绅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四川天润四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成都市金牛区三洞桥路20号7楼 | 900,000.00元 |
合同包2: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成都泰宇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市青羊区西华门街17号6楼608号 | 30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彭州市2023年至2024年土地评估服务项目):
服务类(成都金彭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四川众成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四川坤绅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四川天润四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其他服务 | 彭州市2023年至2024年土地评估服务项目 | (1)彭州市范围内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评估事项; (2)彭州市范围内因城市规划调整、公共利益需要、基础设施建设等需收回、收购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估价事项; (3)彭州市范围内符合有关规定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土地用途变更、规划建设条件调整、土地使用年限调增、土地面积整合等需补交土地出让收入和协议出让土地估价事项。 | (1)评估机构必须严格按照 GB/T 18508-2014《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21010-201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TD/T 1052-2017《标定地价规程》、TD/T 1009-2007《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技术规范》、国土资厅发〔2018〕 4 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以及自然资办函〔2019〕922 号《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价评估指导意见(试行)》等法律法规要求,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估,并对评估结果承担法律责任,若国家有关部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台了新规,则按照最新规定实施。 (2)成交的评估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评估结果,或根据采购人业务要求即时出具评估结果。评估结果被采纳后,评估机构应形成评估报告,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备案。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1)验收方法: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釆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 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2)验收标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签订的合同、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进行。 | 900,000.00 |
合同包2(彭州市2023年至2024年土地评估服务项目):
服务类(成都泰宇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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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其他服务 | 彭州市2023年至2024年土地评估服务项目 | (1)完成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协议出让、划拨转出让、用途改变、土地收储等土地资源审批工作中的土地评估服务。 (2)委派的评估机构应根据采购人业务要求及时开展评估工作,5个工作日内提交评估结果,或根据采购人业务要求出具评估结果。 (3)评估结果被采纳后,评估机构应形成评估报告,并按规定及时上报电子备案。 | (1)供应商根据项目情况,依照自身能力编写项目工作方案、技术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后续服务方案,具体内容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2)团队要求(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需为本项目配备相关的服务人员实施本项目,至少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加盖供应商公章。 (3)售后服务(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需指派专人负责与采购人对接售后服务事宜。至少提供售后对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5)采购人定期核对供应商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及相关信息,对于未按照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要求执行或存在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 (6)在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供应商与采购人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7)供应商应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和数据安全保密相关保障措施,并配备相关的专业技能人员,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和保密责任。 (8)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评估程序和评估报告需按照: GB/T 18508-2014《城镇土地评估规程》; GB/T 21010-201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TD/T 1052-2017《标定地价规程》; TD/T 1009-2007《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技术规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国土资厅发〔2018〕4号); 《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价评估指导意见(试行)》(自然资办函[2019]922号) | 30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二(采购人代表)、邱德君、朱莉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本项目按照定额收取:第一包13500元,第二包4500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缴纳给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3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 0.4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监督管理部门:彭州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28-83888323;联系地址:彭州市牡丹大道北二段486号。
2、计划备案编号:51018223210200003213[2023]00815
3、采购预算:1200,000元,最高限价:1200,000元
4、采购品目及编码:C99000000其他服务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彭州市致和街道健康大道199号
联系方式:028-604327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诚易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天彭镇牡丹大道中段420号9栋1楼
联系方式:028-838133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老师
电话:028-83813312
四川诚易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5日
彭州市2023年至2024年土地评估服务项目(二次)-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2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成都金彭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2:中小企业声明函(成都泰宇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pdf 包1:(成都金彭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9、最后报价表.pdf 包2:(成都泰宇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最终报价表-泰宇评估.pdf